回复 马克威廉姆斯 : 国际佣兵罗开先非洲任务中遇到意外,穿越时空到千年之前的非洲,周边都是黑漆漆的部落野人以及草原猛兽,偶遇乡人也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群体,该怎么生存下去?即使他是个兵王,个体的力量同样微不足道,更何况在没有归属感的非洲。所以……回故乡吧。陌生的城市中,他是不受约束的野蛮人,拐走法蒂玛人的大科学家……搬空君士坦丁堡的学术图书馆……打包阿拔斯人手下的工匠团……等回到东方的土地,却现他居然无法踏足家乡的领土,因为宋王朝的永兴军和秦风路的官僚们都把归来的他当成了肥羊…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千年军国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走在无人的街道上: 这部《西方最大但人文艺术》体育频道记者:请问你对于打破了亚洲纪录有何感想?风全:呵呵,借用一句广告语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,我才刚上路诶‘……ESPN记者:风,你将在近期宣布退役,请问这是真的吗?风全:NO,NO,NO。事实并非如此,我只是准备到足坛去闯荡一番,一圆自己儿时的梦想而已……
回复 亦辰 : 叶锦夕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,悲催的穿越了!而且穿越到一个被退婚自杀的小农女身上?名声败坏无人敢娶?贪财姑姑要把她卖了换银子?叶锦夕怒了!脚踩渣渣手撕极品,发家致富终于再一次功成名成走上人生巅峰。什么,渣男前未婚夫求复合?抱歉,姑娘我从不吃回头草。咦,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哥哥,真是如花似玉国色天香。叶锦夕见色起意,目光灼灼。“小哥哥,你长这么好看,不如入赘我家吧。我包你吃香喝辣辣穿金戴银,荣华富贵,衣食无缺。”谢瑛:“……”他看起来那么缺钱么?后来他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叶锦夕娶回了家,让她冠上了自己的姓。从此。